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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工作。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参加有关政治、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四)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健康疗养;开展适宜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及有关善后事宜。
(七)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离退休干部局设党委办公室、服务一处、服务二处、服务三处(综合处)4个职能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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