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本文就当前节约型机关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做了一些思考和探讨,希望对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有所参考。
一、当前节约型机关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行政成本高、运行效率低。节约型机关建设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行政成本高、效率低。行政成本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政机构人员膨胀,必然导致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二是公车消费巨大,公车私用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公款消费开支巨大,甚至借公务消费之名谋取个人利益。四是由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十分巨大。行政效率低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机构的总体规模大,且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和推诿扯皮现象普遍。二是行政审批程序繁琐,手续复杂,不但劣化了行政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和信任度。三是行政事务繁多,忙于应付。行政事务繁多,工作任务一级压一级,是目前各级行政部门存在的普遍现象。此外,文风、会风等机关风气不正也催生了大量的无用行政性事务。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在理论和形式上看,节约型机关建设属于政府自身建设,应归属于机关事务管理的范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此项工作负有天然的引导和推动责任。但在当前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下,事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全过程的行政运行成本所涉环节大多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责任归属,职能交叉、条块分割的情形普遍,多头管理、管理空白的现象并存,短期内由单一部门统筹管理自然无从谈起。其次,尽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设置日趋普遍和规范,但各级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内容和职责配置不尽一致,在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进工作上权责不协调、资源不统筹、标准不统一,如政府采购、公车管理、政务接待等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点领域,有的统一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的则实行分散管理。
(三)节能经费无保障、技术难推广。当前各级机关的节能潜力还比较大,对机关节能建设的投入很有必要。然而,很多地区对节能投入的认识还没有端正,甚至存在认识偏差,即建设节约型机关意味着尽量少花钱,尽量减少支出,遑论以花钱去换节约。殊不知,建设节约型机关非但不排斥相关投入,在节能改造等方面还应加大投入。正因为缺乏足额的节能预算和投入,许多部门的节约型机关建设经费只能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可谓杯水车薪。此外,机关节能技术的应用还存在瓶颈效应,节约型机关建设初期,依靠强化管理管控和增进节约意识就可以使节能节约工作收效明显。但是,随着软性节约空间的逐步压缩,持续的节约成效体现只能依靠硬性的技术改造,然而某些大型技改项目受到客观条件和经费预算制约,短期难以见效,实现节约指标的难度逐年加大,影响了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激励不到位。监督考核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保障。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对节约型机关建设尚没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行之有效、得以持久开展的能耗统计、监测监督和评价考核体系,往往除了舆论宣传和组织监督外,缺乏其他更有力更有效的激励手段和保障措施,从而导致节约型机关建设只能停留在一般号召和宣传层面上,无法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和节能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例如,尽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对机关节能建设不到位或违规之处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但在实践中,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执法监督标准、手段以及力度等问题却没有作为明确规定,且缺乏行政执法权,处置上缺少行之有效的追责手段和法律依据,监管职能难以落实。
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虽然节约型机关建设面临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但对现阶段而言,最难解决,也最为关键的还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只有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节约管理体制,完善和创新节约型机关的相关建设机制,才能解决制约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根本问题。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节约型机关建设涉及到国有资产管理、公共经费使用及公共资源配置等行政事务的方方面面,涉及到行政机关运转所需的人、财、物等资产和资源的配置,必须建立一套自上而下、运转有力的管理体制和一整套规范行政行为和约束行政支出的制度。从目前的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情况来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既管理和控制着党政机关的行政运行成本,又掌握着行政机关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具有资产管理和资源使用的职能优势。因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适合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把节能、节电、节水以及节约经费等目标任务贯穿在设计、决策、采购、支出、报销、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但这仅仅是粗线条、窄领域的职能定位。下步应继续细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具体职责和权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在宏观层面要逐步改变当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小而全”的管理体制,按照“大而专”的要求,优化组织结构,撤并整合职能雷同、功能类似的机关后勤部门,进一步明确界定各有关部门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的职能范围,划清部门之间的事权边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合理解决国有资产、基建投资、公车配置、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职能交叉、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建立权责分明、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科学管理体系。
(二)健全运行机制,夯实节约基础。健全运行机制是科学、规范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基础。一是经费预算管理及监控机制。按照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内容,细化每一笔行政开支,并实行标准化定量、定额管理。推进机关会计制度改革,实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全口径分类核算,完整、清晰、准确地反映接待、会议、公车等机关事务经费的支出情况,保证政府经费使用的节约和高效。二是资产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资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对机关资产的存量、分布和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资产清查,杜绝不合理使用、资产闲置以及浪费等现象。要建立实物资产与资产预算之间的相关制约机制,实物资产管理要为资产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资产预算管理要对实物资产管理进行约束。三是项目管理机制。机关的项目管理,应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控制和评价,杜绝管理漏洞和缺口。四是成本核算及评估机制。行政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是节约型机关建设评价的核心衡量体系。机关的各项工作都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制度,通过机关运行成本核算找出差距、挖掘潜力,从而达到降低物耗、节约支出的目的,同时也为绩效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奖惩力度。要更有力、更有效地对推动和保障节约型机关建设,就要根据机关事务管理的权力分布和运行特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设计。要强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整个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监督主体地位,使各级各地都有明确的部门负责国家(政府)机关节能节约面上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其次,各个机关也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和职能特色,规范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制定并完善节能节约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内部的节能节约工作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具体来讲,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本地区应建立起严密的监督制度,包括机关各项能耗的定期报告和分析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二是要加大监督考核的力度。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体系,各级政府要探索实现将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政府机构考核中的一项常规项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机关内部而言,可以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机关干部资源浪费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实行对资源使用的定额限制和定额管理,把降低能耗、节约开支与机关干部的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将节能节约情况纳入干部年终的绩效考核;三是要创新监督考核的形式。重点是引入和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作风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形式,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机关节约节能监督体系。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节能素养。典型或理想的节约型机关,除了具备完善的制度规范外,还须具备节约的文化属性。在文化视阈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能使机关在节约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动力引导下接受并认同节约这种共同价值和行为取向。同时,发挥节约文化的衍射作用,把节约的风气辐射到整个社会,对全民构建节约型社会将产生推动作用。机关节约文化的培育,首先是节约理念的树立,其次是节约规范的完备,最后是节约素养的养成。其中,宣传教育在培育机关节约文化的过程中至关重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机关节能节约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发挥先锋队和主力军的作用。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手机短信、宣传册、倡议书等媒体媒介,宣传机关节能节约相关知识和法规;二是要构建好节能工作交流平台,利用研讨会、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专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经验交流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机关节能节约工作、信息的交流扩散;三是做好节能技术、节能技巧以及能耗统计分析等的教育培训工作。
总之,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个涉及到诸多领域、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命题,它不是一个光鲜的口号,也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需要高度重视、多策并施、各方协作、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进而促动节约型社会建设。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