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决算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管资〔2019〕371号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效能,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09〕167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制及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各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全面清查盘点,核实2019年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存量情况,统计资产配置和处置、对外投资及相关权益、资产出租出借和闲置情况,填报资产决算明细表,生成汇总表后逐级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所属各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决算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局。
机构改革中涉及资产划转的部门和单位,未完成资产账务调整的,划出方和接收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不重不漏。
二、集中会审
我局于2020年4月上旬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资产决算材料进行集中会审,重点审核报表完整性、数据逻辑结构和报表勾稽关系以及资产配置、处置情况填报的规范性等内容,反馈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会审情况对资产决算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审核批复
2020年5月15日前,我局对各部门、各单位资产决算汇总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部门本级资产决算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我局审核意见,于2020年5月31日前,批复本系统所属其他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决算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决算报告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和内部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编报单位范围完整、数据规范准确,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资产决算开展情况将作为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资产决算材料中的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对外投资等资产信息将作为我局审核批复资产配置、处置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材料应包括资产决算汇总报表(含国管资决01-07表、国管资附01-04表)及资产管理报告书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为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与有关部门工作形成衔接,报表内容优化情况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要求加盖部门公章,通过机要交换报送我局资产管理司。电子数据登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zcgl.cpxtsg.com)填报资产决算明细表,生成汇总表后在系统内报送。如电子数据不宜通过互联网报送,可下载安装资产决算报表软件,填报资产决算明细表,生成汇总表后逐级上报,数据光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三)请登录国管局网站(http://www.cpxtsg.com)“政务服务大厅—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资产决算报告编制手册等相关资料和软件。
附件:1.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表
2.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表调整事项
3.资产管理报告书(样式)
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决算填报手册
5.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编制手册
6.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安装程序和系统参数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任 坤 63097712 王 慧 83084862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邵 彬18810189923
资产决算报表软件技术咨询:张成瑞132640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