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2022年24期(总第140期)
重 要 信 息
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全国爱国卫生战线的同志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传承发扬优良传统,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12月27日,2022年度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言。1983年1月,国务院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管局负责,40年来采取“条块结合、分级管理”模式,定期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食品安全检查、病媒生物防制、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健康食堂创建、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环境建设样板单位评选、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下一步,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文件为遵循,践行健康理念,打造健康机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好“三下乡”活动,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卫生健康工作管理水平。
业 务 工 作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多措并举、推行实招,积极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用车单公里运行费用超出平均值30%以上的省级机关单位进行提醒,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率低的部分单位缩编减车。严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在“使用满8年可以更新”的要求基础上,明确提出“使用满10年、行驶20万公里方可更新”。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2年度全省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30%。江苏各地也积极探索务实举措,推动公务出行降本增效。无锡市创新公务用车管理理念,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碳评价模型”,实现节能降耗,通过国管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试点验收;常州市探索跨层级、跨地域的公务用车区域一体化保障,年节约租车费用约40万元;苏州市取消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定额,推行公务用车成本开支全过程监控以及单车费用精准化统计分析;宿迁市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平台集中统一管理,使用77%的公务用车编制完成公务出行保障,公务用车单公里运行费用连续5年下降,累计下降37%。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近日,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正式成立,为建立健全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工作组由来自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校、后勤服务机构及专业服务企业的21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承担。工作组将立足浙江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机关运行保障所需的经费资产、后勤服务、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理论和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标准化机制、优化标准化供给、完善标准化体系,努力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成果,以高标准引领浙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开展低碳积分制,引领绿色发展新风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公共机构带头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建设全省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平台,将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办公、生活中的绿色低碳行为进行捕集量化,转化为生态价值,实行激励机制,有力推动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平台以“自主自愿、鼓励创新”为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示范引领”,将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的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绿色低碳行为转化为碳积分,干部职工可利用碳积分参加网上助农产品销售、话费充值、新能源汽车充电等项目优惠活动,形成“谁降碳、谁受益”的良好氛围。2021年11月起,平台在省直机关、南昌市、抚州市公共机构试点运行,并逐步向全省公共机构辐射推广。截至目前,已开通步行、地铁、共享电单车、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参加零碳会议、低碳知识阅读等15种获取碳积分的低碳场景,注册人数近130万人,累计碳积分5.6亿个,实现碳减排11.8万吨。
陕西省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聚焦“两化”融合发展,在机关事务“数字”赋能上深耕细作,高效保障政务工作运行。一是坚持调查研究,探索“数字”赋能的本质。聚焦影响和制约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按照可操作、可成果转化的原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年来完成了14份共7万余字的调研报告。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构建“数字”赋能联动体系。按照《机关事务信息化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探索跨区域联合保障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区域一体化统筹保障新格局”的要求,联合高新企业共建实验基地,形成“多园区融合式一体化认证”和“多节点分布式一体化平台”两项成果。目前,西安市政府本级和三个集中办公区均已实现“一地一窗”联网使用,西安市所属21个区县、开发区中已有19个完成分平台部署或完成合同签订,初步构建起区域一体化统筹保障的示范案例。三是坚持融合发展,探索“数字”赋能合作机制。以全面优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探索“让利企业、多元合作、联合共赢”的发展模式,先后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形成合作关系,借助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优势不断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管理水平。
山西省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五个关口,规范公车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公务用车编制、购置、管理、经费、监督五个关口,不断强化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一是科学核定,严把车辆编制关。按照“总量减少、费用降低”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后单位实际情况,重新核定242个单位的车辆编制总数1333个,实行动态化管理。二是严格审批,严把购置程序关。严格按照车辆编制审批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集中采购公务用车11辆,其中7座小型客车7辆、大型客车1辆、新能源汽车3辆。三是立体监管,严把日常管理关。按照“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要求,认真落实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时保养等管理措施,规范喷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和监督电话,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车。全年共派车3146次,行驶6.58万公里,全省一张网跨区域派车25台次。四是严格标准,严把经费使用关。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58家市直单位的年度运行经费统一划转,合理配置公务用车,实现公务用车去存量、减增量,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效能。五是突出重点,严把监督检查关。加强公务用车公开监督,畅通信访监督渠道,依托GPS系统对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实时监管,实行公务用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封存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督查,严防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发生。
四川省德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办公用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规零为整。统筹推进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合调配事宜,目前共形成10个相对集中的办公区,实现了办公资源集约化。二是低碳发展。将办公用房管理与绿色机关建设有机融合,对集中办公区进行改造,新增办公区绿植,安装新能源充电设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项目14个,消除12家单位办公用房安全隐患。三是问题导向。成立专项巡检组,扎实做好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工作,共清理闲置办公用房500余平方米。结合招商引资和机关单位办公需求,统筹调剂使用,有效盘活闲置办公资源,为全市5个工作专班保障办公场所1600余平方米。
领 导 批 示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做好督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督查工作报告分送省委常委、时任常务副省长张吉福和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凤岐。张吉福同志批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抓的扎实,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李凤岐同志圈阅。
江苏省连云港市委书记马士光在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报送的《关于全市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研评估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认真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求真务实做好各项工作。”
制 度 文 件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划转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移交管理的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为管理对象,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加强划转物业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管理效益为目标,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点对划转物业的委托管理、接收管理、日常管理、使用管理、处理管理、监督检查等六项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了精细化管理模式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办法》的实施将有效增强划转物业管理效能,为打造土地房产资源“蓄水池”,规范盘活利用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土地房产,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资源集约节约管理机制奠定物质保障基础,对推动广东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浙江省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嘉兴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租用办公用房行为。《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从管理范围、职能单位权责、租用条件和标准、租用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办公用房租用行为。《办法》首次将办公用房管理范围扩展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规定租用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的标准执行,以“三定”方案中明确的编制人数核定办公用房总面积,合并计算在用面积和租用面积。严禁租用高档写字楼和豪华宾馆作为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或无偿使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不得以租用名义量身打造办公用房。
分送:国管局局领导,局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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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和市(地、州、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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