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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复2020年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维修项目概算的通知
        2020年06月04日    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维修改造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财〔2019129号),经专业机构评审、勘测,统筹考虑2020年维修改造项目总体预算额度和各单位实际需求,现将活动站维修改造项目概算批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算

            (一)2020年,批复你单位   活动站维修改造项目概算投资额  万元。

            (二)维修改造经费专项用于活动站维修改造所涉及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具体维修改造内容应与随本通知下达的《活动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维修改造内容一致。

             二、政府采购要求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87号)有关规定:维修改造工程预算在12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应采用竞争性方式或者单位集体决策等公开透明的方式,在定点企业中选定1家,并出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限额工程备案表》(由采购单位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平台填报打印并盖章,下同);120(含)-400(不含)万元的项目,应从不少于3家定点企业中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定1家,并出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限额工程备案表》;400(含)万元以上项目,应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组织集中采购,并提供《中标通知书》。

            选定施工单位前,应告知施工单位必须出具商业银行开具的工程质量保证函,且必须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

            三、请款办理流程

            (一)收到本通知后,请你单位填写《工程项目责任书》(附件1)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二)确定施工单位后,与其签订施工合同(附件2,可参考使用)。合同中应注明施工单位办理请款手续的负责人、经办人以及联系电话。

            (三)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及时组织施工,并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填写《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报销凭单》(附件3,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报销凭单)。报销凭单的填写要求如下:

            1.项目责任单位指导施工单位在报销凭单上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并注明电话。施工单位应开具与本次请款金额数目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付款人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纳税人识别号:110102000014306。发票列示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合同、报销凭单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予支付。

            2.提请工程监理单位在报销凭单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注明电话。本年度工程监理单位为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赵惠君18612519619,010-57368706 

            3.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后,在报销凭单上签字盖章并注明电话。

            (四)请款。

            1.分期付款。

            ——首次请款时,提交报销凭单(一式三份)、发票、施工合同(一式两份)、工程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限额工程备案表(一份)等材料。

        ——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提交报销凭单(一式三份)、发票和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竣工结算请款时,提交报销凭单(一式三份)、发票、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项目质量竣工验收单(附件4,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书(一式两份)、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质量保证函(一份)活动站维修改造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5,一式两份)和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如质保期满后银行须用质保函原件,也可提供加盖项目责任单位公章的质保函复印件。本年度结算审核单位是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姜海宁13520021050010-69854200

            2.竣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款。提交报销凭单(一式三份)、发票、施工合同(一式两份)、工程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限额工程备案表(一份)、竣工验收单(一式两份)、工程结算书(一式两份)、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质量保证函(一份)活动站维修改造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式两份)和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3.申请以前年度质保金。提交报销凭单(一式三份)、发票和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一份)。

            (五)我司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支付。

            四、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请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请款手续。本年度项目办理请款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01120日。

           (二)办理地点。国管局财务司社会保障处(1号楼312室)。

            五、其他要求

            (一)请按照安全第一、厉行节约、节能环保的原则实施项目,严禁超概算支出。超概算部分将不予支付。

            (二)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项目变更。擅自更改或增加的维修内容将不予支付。

            (三)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请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立项评审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项目责任书

                  2.离退休干部活动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3.资金支付审核报销凭单

                  4.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项目质量竣工验收单

                  5.活动站维修改造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

                                        2020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