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开启市场化之路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全面节约战略和“双碳”战略,在自治区推广运用节能管理市场机制,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加强和提升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助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目前已协调自治区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了《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为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运用社会资本进行节能改造创建了条件,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正在组织动员全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业务的大培训、大宣传,努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意识和运用市场手段开展节能改造的能力水平。
今年力争在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和成功案例,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探索方法路径,从根本上化解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增效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现公共机构“双碳”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