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始于工业化早期的19世纪70年代,发展至今已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形成挑战,由此国际社会形成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积极践行《巴黎协定》,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公共机构运行也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一、我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
2020年,我国公共机构数量约158.6万家,能源消费总量约1.64亿吨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329.56千克标准煤。从图1可以看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以电力和原煤为主,其次是外购热力,天然气、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占比相对较低。电力主要用于建筑空调、照明、数据中心及办公设备等,原煤主要用于冬季锅炉供暖,汽油柴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行驶,天然气主要用于热力采暖(生活热水)与食堂炊事等。
图1 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占比
二、碳排放核算方法
公共机构要实现碳中和运行,首要工作是进行碳排放的核算与统计。开展碳排放核算是制定碳中和规划的重要环节,通过数据分析碳排放结构、发现碳减排潜力领域,从而提出相应的碳减排策略。
(一)设定核算边界。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核算对象为公共机构法人主体所拥有或管理的建筑及车辆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对公共机构温室气体进行核算包括以下范围:一是直接排放,指化石燃料(包括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剂泄漏的排放;二是间接排放,指外购的电力热力在其生产与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三是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指除能源消耗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包括职工日常通勤、差旅出行、举办大型会议、废弃物处理等产生的碳排放(见表1)。
表1 公共机构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来源
(二)识别碳排放源。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可初步核算电力、原煤、热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等能源品种,对排放源按照上述核算范围进行分类。
(三)计算碳排放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已开展10余年,具有良好的数据基础。因此,在核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时,可以采用基于计算的排放因子法。收集公共机构运行数据,包括电力、热力、燃油、燃气等消耗量,通过排放因子计算范围一和范围二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活动水平数据,如差旅出行方式、纸张消耗等,计算范围三产生的碳排放量,三者相加可以核算出公共机构运行的碳排放总量。
三、公共机构碳中和路径
公共机构实现碳中和运行需要从碳减排和碳抵消两个方面着手。针对范围一、二、三的碳排放,提出以下减排关键路径。
(一)杜绝直接排放。直接排放指因直接使用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杜绝公共机构直接碳排放的主要方式是进行能源转型,将直接使用化石燃料的设备转换为零碳设备,如采用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将燃油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天然气、煤炭炊具电气化等,逐步取消汽油柴油、煤炭、天然气等燃料的直接使用。此外,鼓励使用低全球变暖潜能值制冷剂(GWP)如自然工质、HFOs等,严格执行制冷剂回收利用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二氧化碳以外其他引起气候变暖的物质。
(二)减少间接排放。公共机构间接排放的重点,一是外购的电力热力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二是开展各项活动产生的碳排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促进碳减排。
发展绿色建筑。建筑领域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建材生产和建筑运行环节,2018年全国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占全国能源碳排放总量的51.2%,公共机构建筑约占建筑总面积的19%,其碳排放占建筑总排放的38%,碳减排潜力巨大。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建筑环境是碳减排的关键,发展绿色建筑可以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一是要遵循绿色低碳设计理念,着眼建筑的整体运行性能,完善建筑运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考核标准,做好新建、改(扩)建的绿色设计;二是坚持建设室内环境健康、室外环境友好建筑的原则,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绿色低碳建材、高能效低GWP值空调设备、低功率照明器具、能量回收利用设备、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积极履行环境公约承诺;三是拓展建筑产能技术运用范围,推动电梯能量回馈、可再生能源技术运用等,降低电力热力的外购量,减少间接碳排放;四是建立建筑能源消耗审核认证制度,开展办公建筑能耗认证达标行动,有外租需求的机构应优先承租绿色办公建筑;五是注重建设质量及维护保养,减少新建建筑数量。
建设绿色数据中心。2021年,全国数据中心能源消耗达到216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6%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5亿吨,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1.14%左右。相关研究显示,数据中心单位面积的能源消耗约为传统办公楼的40倍。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数据中心机房的能源资源消耗将继续增加。绿色数据中心指在全寿命周期内确保信息系统及其支撑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实现能源利用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重点为以下方面:提高终端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数据中心的能耗主要包括终端设备、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和供配电系统等,其中终端设备和制冷系统占数据机房能源消耗的80%以上,可选择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服务器或其他存储设备,淘汰高能耗的IT设备。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器资源利用率,合理控制终端设备数量。开展能量回收再利用。数据中心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热量,过剩的热量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如供暖、预热生活热水等。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选择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建设数据中心,或在适宜季节将室外冷空气引入数据机房,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建议补充可再生能源、水资源、碳排放利用率等指标构建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将数据中心内部能耗与环境影响相联系。
推进绿色采购。202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6970.6亿元,其中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66.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5.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813.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5.5%。绿色采购是指在采购活动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等,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目前我国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重点关注最终产品的绿色属性,尚未跟踪监测生产过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等。政府绿色采购应覆盖产品全寿命周期,充分考虑产品在原材料选取、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碳排放情况。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将绿色采购要求落实到采购需求文件编制中,在产品技术指标、合同履约管理、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节对供应商进行约束。在采购过程中,应在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合同约定中增加后评估条款,体现产品的全寿命周期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及环境治理成本等,体现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绩效评估机制,对绿色采购行为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对绿色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倡导低碳出行。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降低私家车出行频率,鼓励共享出行。某机关绿色骑行活动单月数据显示,员工一个月通勤骑行总里程达4万公里,按出行替代燃油车计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吨。在差旅方面,优先选择高铁,短途行程中乘坐飞机的旅客每人产生的碳排放量远高于铁路,不同交通工具满载时单位客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如图2所示。在差旅出行期间,应优先选择绿色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食宿。
图2 不同交通工具满载时单位客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对比
推行绿色办公。加快办公自动化向办公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降低室内照明强度;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室温适宜时不使用空调;有效使用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下班后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减少纸质资料的印发,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倡使用可替换内芯的笔、充电电池等可循环利用物品;支持绿色邮递,落实快递减量化、包装绿色化、使用循环化等措施。
强化资产管理。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做好办公家具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对于不能满足当前办公需求但仍可利用的设备,可以通过资产划拨或捐赠的方式转移至其他部门(人员)继续使用。以满足日常办公需求为原则,谨慎配置高性能设备。推进资产管理数字化,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维护保养档案,实施公物仓运作模式,调剂解决各单位资产需求,做到共享共用、物尽其用。
(三)开展碳排放抵消行动。公共机构碳抵消通常指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通过购买经认证的碳补偿额度或开展相关活动来抵消自身在运行中多余的碳排放量。公共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使用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等技术,就近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设施、建设太阳能充电桩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绿证),抵消等量化石电力所产生的碳排放。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目前碳交易仍针对重点排放单位,公共机构主动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将为绿色低碳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购买林业碳汇。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等7个碳交易市场已将林业碳汇纳入碳交易体系,公共机构或个人可通过银行转账、在线购买等渠道购买林业碳汇,用于抵消碳排放。用好“峰谷”电价差额。公共机构的运行费用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在推动碳中和进程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十分必要。实行“峰谷”电价结算的公共机构,可通过“谷”电蓄能的方式降低能源费用支出,将资金用于升级节能设备或购买绿证、碳汇等。
四、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依然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不统一、绿色低碳理念不深入、综合管理能力不足、市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应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及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府绿色采购评价标准等制度体系。在改善建筑环境方面,依法制定公共机构建筑建设运行性能标准,强化建筑运行性能核验监督,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审计与信息公开机制。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中,完善电能、可再生能源、碳排放、水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构建绿色数据中心评价体系。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制定指导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法规,加快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建设,并纳入《政府采购法》的修订范围,以需求侧减排驱动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财税金融的扶持政策,发挥市场节能资金的引导效应。
(二)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将组织开展碳排放量统计核算,需要大量的数据基础和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目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中设定的统计科目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科目未完全对应,需要补充完善相关温室气体类型。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公共机构运行碳排放核算标准,各地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对核算范围、核算边界、碳排放因子等要求不一,大部分公共机构还未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建议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编制科学统一的公共机构运行碳排放统计核算指南。
(三)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当前大多数公共机构没有设置专门负责节能降碳工作的岗位,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不足,节能降碳工作缺乏长期规划和专业性安排。在试行能源管理师的基础上,应建立国家“注册能源管理与碳排放核算师”制度,推动能源管理与碳减排政策实施,助力实现公共机构减碳降耗目标。
(四)提升市场化运行与服务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降碳服务,不仅有利于减少碳排放,还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基于市场的能源管理机制,随着公共机构建筑运行能效要求日益提升,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内涵与外延应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应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向建筑方案设计前移,将建筑体形系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围护结构与自然采光规划、空调设备选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提出建议。此外,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降本增效诊评,挖掘节能和碳减排潜力。
(五)加强绿色低碳宣传。研究编制碳中和培训教程,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线上线下的培训教育,宣讲公共机构碳中和路径与方法。设计绿色低碳出行、生活消费等行为的“碳足迹”标签,提示大家养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党政机关为代表的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社会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作出表率。
(文/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局 冀赛赛 路斌 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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