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相继出台《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后,我市审时度势、务实求新,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开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全面了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现状,摸清底数,更好地指导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14年10月,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亲自挂帅,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大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力度,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各项工作有方向、有动作、有效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各县市区稳步推进。
1、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根据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13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节能主管部门,其中新干、遂川、永丰等9个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吉安、泰和、永新、万安等4个县由政府办、发改委具体负责。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联系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现了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各县市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和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健全了县乡两级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制度,上下协调、横向互动、共同推进的网格化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2、节能宣传不断深化。过去由于受“公家资源、浪费一点不要紧”和“贪污是犯法的、但浪费却无罪”等思想的影响,导致公共机构浪费现象屡禁不止。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以后,尤其是党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国务院发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来,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一是强化主体宣传。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抓住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无车日等重要节点,突出节能宣传主题,通过举办新产品、新能源和新科技推介会、节能环保宣传画展,向干部群众传播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提升节能意识,形成自觉节能浓厚氛围。二是创新宣传媒介。注重日常节能宣传,利用政府网站公共机构节能专栏、电子显示屏、节能宣传册、手机短信平台和“微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微博、微信等)媒介,将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窍门、节能小常识传播给全体工作人员。三是延伸宣传触角。各县市区积极向县乡村三级公共机构和群众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节能宣传资料发放、节能培训讲座、节能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向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在校学生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延伸宣传触角,深化全民节能意识,引导全民积极参与节能。例如新干县、永丰县在县属小学召开主题班会,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工作人员亲身参与,现场与孩子们开展互动,以活泼生动的教学形式将节能理念灌输给孩子们。
3、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各县市区突出重点领域,坚持项目化和立体化相结合,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及新能源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一是推广节能技术或产品的运用。吉安县在推进凤凰现代城重点工程项目凤凰国际大酒店的建设中,大量使用了中空节能玻璃和LED灯等节能材料;永新县新建的将军大道两旁实施了高标准的亮化工程,600盏风能光能互补路灯已全面启用,成为城市建设的新名片;永丰县中医院住院大楼采用了T5型超级节能荧光灯系统;安福县中医院采用了地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泰和县建设了一批以玉华水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低温余热发电站项目。二是着力开发新能源并推广运用。目前,各县市区的部分乡镇正积极筹备或已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大力推广新能源在农村的广泛运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添彩增绿,实现“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吉安县永阳镇22个自然村200户分布式光伏电站11月已并网发电,累计发电量达15万度,遂川县唐彩中学、吉州区樟山镇供销社光伏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今年可以完工交付使用;新干县、泰和县、永丰县正积极与中电投、华能等上市公司合作建设风能发电站,其中泰和县水槎乡投资20个亿的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干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投资建设谷壳发电站,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变废为宝,将原来被作为垃圾的谷壳作为燃料进行发电,成为我市推广利用新能源技术的典范。
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目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在实际工作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基础薄弱。首先是组织机构不尽完善。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部分县市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认识存在着偏差,未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内涵,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时未考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复杂性,人员、经费安排不足,造成了工作推进困难,指示精神上传下达沟通不畅。其次是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识尚未真正到位,忽视了节能这一“第五种能源”所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高位推动乏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则更多地注重了自身集中办公区的节能,而未能很好地引导和带领本地区或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造成政策支撑没有保障,节能管理方式简单,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应有的拓展。
2、管理手段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机构节能要出成效,关键在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关键在节能改造。而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在全国排名靠后,大部分县市区属于吃饭财政,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有限,虽然县市区领导有意引进新能源产品和技术,但是对于动辄百万元、千万元的一次性投入,也只有望洋兴叹。因此,大部分县市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经济、技术手段少,没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创新节能管理模式,没有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导致公共机构技改项目乏善可陈、屈指可数。
3、考核机制不全,缺乏内生动力。由于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长期以来未纳入省、市年度综合考核,因此大部分县市区没有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没有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使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只能停留在一般号召和宣传的层面上,导致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外部约束和内在动力不足,绩效评估体系也尚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处于被动状态。而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评比的吉安县、新干县,节能工作推进顺畅,节能工作者群情振奋。
4、协调机制不畅,协同配合乏力。虽然所有县市区都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但是部分县市区领导小组处于停摆状态,部分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职能定位和人员所限,忙于后勤事务,无暇顾及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很少举行,协调议事机制不完善,导致多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清楚自身所担负的职责,节能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开展宣传活动和新能源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时缺少发改、工信、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于孤木难支的窘境。
5、学习培训不够,工作推进缓慢。公共机构节能是新兴事物,需要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掌握电脑、机电、建筑、材料多学科知识。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都是从文秘岗和后勤岗半路出家,负责此项工作,缺乏专业知识。虽然从2009年以来,省市县都开展过多轮业务培训,培养了一批业务熟练的统计员,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但是基层统计员流动频繁,在工作衔接不到位时,经常形成人走工作瘫痪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批从事节能工作的市、县本级14个节能统计员目前只剩下5人,而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80℅的统计员离开了岗位,部分单位的节能统计员已经更换了四批。由于节能统计员频繁的流动,培训跟进不及时,造成节能统计工作不能做到有效衔接,节能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建议及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加强研判的基础上,有的放矢,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真正实现“管理有序、保障有力、干部有为”。
1、健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做到“三到位”。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要到位,专职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要到位、工作经费要到位,一是建立由县委办、政府办、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水利局、工信委、交通局等部门参与的、分工明确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三是打造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队伍,建立联络员和统计员管理制度,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
2、加强示范引导与培训宣传。积极引导各县市区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跑者”制度,在不同系统的公共机构中树立一批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增加公共机构节能干部职工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辅导等形式,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增强节能工作人员节能观念,掌握节能知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从而带动全社会节能风尚的形成。
3、引入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建设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适用于公共机构的节能技术和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通过积极组织实施新能源项目的建造,延伸新能源的使用触角。在使用财政资金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同时,发挥市场融资功能,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组织公共机构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机制实施节能项目。
4、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的投入规模,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利用国家推广节能项目和技术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改造应用,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和重大节能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支持。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表彰奖励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账户。
5、加强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已出台的《吉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吉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以制度促工作,以考评促节能。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和各级公共机构的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加强激励约束。